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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地区贡嘎县甲竹林镇至沃拉村公路工程招标公告SCML-SN/GL150913

点击:53次 日期:2015-09-15 11:54:41.0

 

山南地区贡嘎县甲竹林镇至沃拉村公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ML-SN/GL1509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南地区贡嘎县甲竹林镇至沃拉村公路工程已由山南地区交通运输局以山交发[2015]3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南地区贡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南地区贡嘎县境内
2.2项目概况:贡嘎县甲竹林镇至沃拉村公路位于贡嘎县甲竹林镇境内,起点位于沃拉村五组,经过六组、七组,终点接次那夏卡油路,路线全长2.304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项目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公里/小时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标准。其余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6个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作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纪录及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15日至2015921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30 12:30 15:3018:00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办事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拟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
(四)投标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财务审计报告及企业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南地区贡嘎县人民政府
地   址: 山南地区贡嘎县县城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508908720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南地区龙桑花园23栋1号
      人:熊先生
电    话:13908934839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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