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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PM1颗粒物分析仪公开招标更正公告(一)[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D008]

点击:35次 日期:2015-09-10 14:55:08.0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PM1颗粒物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城区彭祖大道与太行路交叉路口西
3.联系方式:0516-85635696
4. 采购项目联系人:魏超    电话:0516-85635696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邮编:221008
3.联系方式:0516-85699499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涛     电话:0516-85699499
三、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D008
四、原公开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PM1颗粒物分析仪
2.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 9 月 1 日
五、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0.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中增加“(13)保修承诺(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要求中增加“八、保修要求(本条为实质性响应指标,如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必须提供所投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PM1颗粒物分析仪生产厂商或中国官方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承诺函上需注明原厂商或中国官方总代理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传真、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D008),以备核查。否则视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投标文件中无承诺的为无效投标。”
3.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增加“9. 保修承诺”(格式后附)。
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改为:2015年 9 月 1 日至2015年 9 月 28 日17:30。
5.投标截止时间改为:2015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6.开标时间改为:2015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7.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改为:2015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8.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改为:2015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9.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改为:2015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9:30。
六、更正日期:2015年9月10日
七、其他事项不变。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十日

格式:
9.保修承诺
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D008
致: 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人,保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所投元素碳有机碳分析仪、PM1颗粒物分析仪生产厂商或中国官方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承诺函上需注明原厂商或中国官方总代理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传真、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D008),以备核查。中标人如违反本规定,视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且中标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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