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重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重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建设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局以黔发改投资(2012)3575/39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绥阳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绥阳县;
2.2项目规模及投资:约160.00万元;
2.3工 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工程名称:
绥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重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提供入黔备案。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个,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9 日9:00分~时17:00分至2015 年9月13日9:00分~时17:00分,在遵义市苏州路永泽苑901号(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节假日不休)。
4.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2套(加盖公司印章),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4.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书面进行答疑。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9时30分,地点:(遵义市丽都酒店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阳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滨西路旅游 地 址:绥阳县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永泽苑90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 人: 杨先权
电 话:18984279427 电 话:0851-28919728 1532911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