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及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103] |
点击:378次 日期:2015-09-08 17:26:02.0 |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救护车及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急救医疗中心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199号
3、联系方法:0516-67666135
4、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啸 电话:0516-67666135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南三楼 邮编:221003
3、联系方法:0516-85744365、85582127
4、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一科 王加和 电话:0516-85744365、85582127
三、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103
四、采购项目
1、名称:救护车及医疗设备
2、数量:监护型救护车1辆、心电监护除颤仪1台、心肺复苏仪1台、呼吸机1台
3、简要规格描述:
监护型救护车:车辆 5200mm≤长≤5300 mm、1900mm≤宽≤1950mm、2300mm≤高≤2400mm;
心电监护除颤仪:能有效终止室颤的首次除颤能量值:120、150或200焦耳,低者为优;放电时间: ≦12毫秒;
心肺复苏仪:主机尺寸(长×宽×高):190mm(±10mm)×148mm(±10mm)×158mm(±10mm);
呼吸机:精确档位调节(呼吸频率bpm/潮气量ml):20/200、15/300、15/400、12/600、12/800、12/1100。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78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四、采购项目”中“心电监护除颤仪、心肺复苏仪、呼吸机”;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具体方法详见网站《操作指南(网上登记、报名、下载操作说明)》(以下称《操作指南》),如不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下载联系时间: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2:00,下午2:00~5:30。
(3)招标文件下载联系人: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费晓玲 电话:0516-85936395、85582181。
(4)供应商登记联系人: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刘芳 电话:0516-85830927、85935009, 传真:
0516-85830927。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九、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2、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3、开标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受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刘芳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