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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关于文安驿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代资格预审)

点击:84次 日期:2015-09-08 12:19:33.0

 

  1、招标条件:

  延川县关于文安驿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 延经项发以(2015)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川县卫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等多方筹措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计划新建四层框架结构门诊住院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5274㎡;并新建附属用房918.4㎡,以及院落硬化、给排水、绿化、亮化、围墙等基础配套工程。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2014每年度一份,共两份)、业绩(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已完工程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一份)、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须携带入陕备案登记证。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注册证、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2014每年度一份,共两份)、业绩(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已完工程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一份)、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须携带入陕备案登记证,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2015年 9 月 8 日---2015年 9 月 14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在延川县卫生局办公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规划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延川县卫生局                         联系人: 冯主任         联系电话:0911-8112059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1339911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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