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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蕉溪岭矿区废渣治理工程(铜钨矿区尾矿库治理工程及铅锌矿区废渣治理工程)

点击:123次 日期:2013-11-28 00:00: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蕉溪岭矿区废渣治理工程(铜钨矿区尾矿库治理工程及铅锌矿区废渣治理工程)已经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 [2010]3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浏阳市蕉溪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浏阳市蕉溪岭矿区废渣治理工程(铜钨矿区尾矿库治理工程及铅锌矿区废渣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蕉溪岭矿区。

3.工程内容:包括对蕉溪岭矿区废渣琎行综合治理,包括铅锌矿区废渣治理、铜钨矿区尾矿库治理等。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计划总投资:约295万元。

7.招标范围:本工程发包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三、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或水利或矿业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或水利或矿业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过贰级建造师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已中标项目或在建项目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投标单位必须办理法定变更手续,并在原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变更手续报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业务科(409室)备案,并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变更手续相关资料复印件。否则,视为原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取消其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对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合法性不作任何认定,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变更手续作为评标或投诉处理依据。

5、投标单位的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有在建项目的取消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否则其投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下载招标文件(含合理定价清单)等,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蕉溪岭矿区废渣治理工程(铜钨矿区尾矿库治理工程及铅锌矿区废渣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800元招标文件费,共计800元,无论中标与否,其费用不予退还。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2  月  1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2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www.lyztb.net)、浏阳市人民政府网(www.liuyang.gov.cn)和《浏阳日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蕉溪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蕉溪乡

联   系   人:鲁双利

电        话:137550233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花炮大道东玉燕宁苑B3栋320室
联系人:宋曼

电话/传真:0731-8366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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