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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邵县颜岭水库集中供水工程施工

点击:127次 日期:2013-11-28 00:00:00.0
招标编号:XYTC-2013邵-09-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新邵县颜岭水库集中供水工程已由湖南省新邵县发改局以新发改招【2013】1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新邵县颜岭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新邵县颜岭水库集中供水工程

2.2专业类别:集中供水工程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325.77万元,具体招标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理定价。

2.4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坪上镇境内。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新建日供水4270 m3/d净水厂一座,铺设D315输水管道10003米。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

3.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3】6号文公布的预选承包商内的施工企业,近五年内实施完成两个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业绩(具体技术条件和业绩认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6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携带以下资料: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原件)或公告发布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邵办公地点(邵阳市宝庆西路153号二设计院内大门左手边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其他
5.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5.2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与购买招标文件时一致,否则,其投标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邵县颜岭水库管理所

联   系   人:谢祚芳

联 系  电 话:138742995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73921917 0739-2338632

地     址:邵阳市宝庆西路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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