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香樟大道(一期)工程 |
点击:111次 日期:2013-11-28 00:00:00.0 |
本招标项目为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香樟大道(一期)工程,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3]1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香樟大道(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镇头镇
3、工程规模:项目标准横断面宽为4.25米人行道+21.5米机动车道+4.25米人行道形式,道路全长700米,包括路基土方、车行道雨污水管(沟槽深度按2米计算)、燃气工程。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计划总投资:约734万
7、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过二级建造师考核认、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开标时提交,评标时查验,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香樟大道(一期)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长沙晚报》、《浏阳日报》上发布。八、
联系方式: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向下列单位查询:
招 标 人:浏阳市镇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浏阳市镇头镇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3574881117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北正北路正宜园小区6栋4单元301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话:0731-8360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