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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33次 日期:2015-09-07 14:59:37.0
项目编号:HC-SXZB-2015-050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神池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发[2015]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神池县人民法院。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代理了本次招标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神池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神池县原引黄工程中方营地;
2.3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5092.16㎡;
其中:(1)新建审判大楼工程,建筑面积为4763.67㎡,地上六层,一层层高4.2米,二-五层层高3.5米,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3.3米;(2)大法庭工程,建筑面积为328.49㎡,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8.85米;
2.4项目总投资额和资金来源:总投资约1659.36万元,资金来源除国家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解决;
2.5招标内容:(1)新建审判大楼工程;(2)大法庭工程;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土建、安装(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电梯)等工程总承包,所有工程施工直至移交给业主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维护等全部工作和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计划工期:总工期366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15107,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107日;(最终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施工相关专业现行合格标准;
2.10资格预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余9家以上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9家;如报名的申请人少于9家(含9家)时,不在进行资格预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壹级以下资质(新名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且业绩、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五年内同类型项目施工业绩;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8)同类型项目业绩(同一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9)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10)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证件必须都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接收。由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是授权的拟派项目经理,报名时和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6日至20159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证件和资料的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外)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比例1:1,按顺序递交四套,所有原件现场拍照存档,过期不候。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招标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内容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人:神池县人民法院
    址:忻州市神池县法院路002
    编:036100
  陈诚
联系电话1893500009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北美晶域蓝湾A1单元10
    编:030006
  人:张建国、陈飞
    话:0351-7213377,13303517897/18734836940
    箱:hcsxfgs@126.com                   
公告发布日期: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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