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县第二垃圾填埋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点击:67次 日期:2015-09-04 16:30:23.0 |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安塞县第二垃圾填埋场工程由塞经发(2015)1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塞县沿河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补助和县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沿河湾镇史家沟前队寨子沟。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7亩,设计总库容为15.84万m3,使用年限约为20年,垃圾处理规模为20吨/d,渗滤液处理规模为8 m3/d,每年处理365天。主要建设内容为填埋区、管理区、渗透液收集区、进场道路、作业道路、环境监测系统、收运系统、给水、排水、供电、绿化等。概算总投资为467.41万元。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监理: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或省级)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段)、项目经理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标段)、项目总监证(监理标段)、外省企业须携带进陕备案登记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年-2014年,每年度一份,共两份)、业绩(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
五、资格预审方法: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9月3日--2015年 9 月 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延安市场沟圣业大厦601室;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各3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17时3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各界导报》、《延安建设规划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安塞县沿河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边小云 联系电话:18909119906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静 联系电话:0911-24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