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急救中心业务办公楼内部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169次 日期:2013-08-27 00:00:00.0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LYD-JL- SG0801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急救中心业务办公楼内部装修,已由长卫「2012」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急救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急救中心业务办公楼内部装修
2.2工程地点:人民大街5888号
2.3项目投资额:580.3716万元
2.4建筑面积:6104平方米
2.5招标内容:内部装饰装修
2.6计划工期:
2.7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2.8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五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五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的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外埠投标人应持子公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有形建筑市场施工招标窗口报名。
4.2投标单位报名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南关区检察院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6 日9时30分,接收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开标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项目发报价
本项目发报价为580.3716万元,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此发报价及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急救中心
联系人:季长江
联系电:1344069792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8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9楼917室
联系人:聂爽
电话:18004480069 13578869839
传真:0431-8187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