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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高峰乡、土沟乡通乡油路工程施工

点击:84次 日期:2015-09-04 10:43:57.0

第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金阳县高峰乡、土沟乡通乡油路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金阳县高峰乡、土沟乡通乡油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发改基础【2015】327号、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阳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阳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基础【2015】327号、3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603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金阳县高峰乡、土沟乡境内。

2.2 建设规模: 高峰乡通乡油路长63公里、土沟乡通乡油路长23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施工6个标段。高峰乡第一标段:K0+000-k11+000;高峰乡第二标段:K11+000-k22+000;高峰乡第三标段:K22+000-k33+000;高峰乡第四标段:K33+000-K44+800;土沟乡第一标段:K0+000-K10+000;土沟乡第二标段:K10+000-K20+750。

2.5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竣工验收为合格。

2.7 其 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 (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07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9月11日 23时59分59秒(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28日 09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阳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址: 金阳县下南街130号

邮编: 616250

联系人: 曾成飞

电话: 0834-8733886

传真: 0834-8733078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栋2707号

邮编: 610066

联系人: 邓先生

电话: 02865018150

传真: 02865018150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5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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