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武县西北片区公共租赁房A区2#、 3#楼建设项目已由 宁发改发 以 [2014]5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房产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省补助和宁武县财政,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武县西北片区公共租赁房A区2#、 3#楼建设项目
2.2招 标 人:宁武县房产管理局
2.3建设地点: 宁武县凤凰镇大河堡村西北片区
2.4招标编号: (140925)GYZBNW-2015-024
2.5投 资 额: 约789.26万元
2.6质量标准: 合格
2.7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8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064.6平方米,套型面积在60平方米内。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2.10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有2014年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投标人近三年从事过房屋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9 月1 日至 2015年 9 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报名
4.2投标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规费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证(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近三年的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齐全)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
4.3项目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宁武县凤凰西街
联 系 人:辛利君 电 话:1593430821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南中环街企联大厦1003室
联 系 人:王月娟 电 话:15035228468 0351-713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