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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危房修缮项目(东、西配楼)

点击:47次 日期:2015-09-02 08:51:17.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危房修缮项目工程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下达2015年第七批自筹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沧运发改审批字【201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河北沧州
2)建设规模:1442.57平方米
3)合同估算价:280万元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5年9月27日开工,计划2015年12月6日竣工,共计7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总承包贰级或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的同时还必须于2015年 9月1日至 2015年 9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原件,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套装订成册在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3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015年9月6日下午15:00-17:00报名须到沧州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中介窗口。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5)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证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7)外埠企业进冀施工备案手续。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柏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朝阳路 地 址:沧州市颐和国际A座307室
邮 编: 061001 邮 编:061000
联 系 人: 廖文林 联 系 人:耿炳志
电 话: 0317-5670512 电 话:0317-2122339
传 真: 0317-5670512 传 真:0317-212233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z2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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