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河北 > 沧州市

博远书香仕嘉一期监理招标

点击:54次 日期:2015-08-29 13:11:03.0
博远书香仕嘉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ZZ2015-JL006
1. 招标条件
博远书香仕嘉项目一期监理,已经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市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桥分公司,现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名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项目为博远书香仕嘉项目一期室内建安及室外配套工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3工程建设地点为沧州市吴桥县南至淮河路、北至黄河路、东至杂技文化公园、西至名仕公馆;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
2.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约:89735.14m2,包括3#—10#楼、16#—19#楼、社区物业配套楼、地下车库、地上车库、室外配套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需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要求报名人员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其他人报名无效;
3.4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29日,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至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同时交验、提交以下证件及资料:
投标申请人均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
企业信用手册、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在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企业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所出具近一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证件须提交原件校验并提交加盖法人章的复印件一式五套。(不能提供原件或办理年检、变更的,须出具注册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说明、证明文件)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大和庄新区59栋东一
联 系 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 15383175675 18303268337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