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海丰大街污水工程 |
点击:78次 日期:2015-08-29 13:11:03.0 |
1.招标项目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黄骅市海丰大街污水工程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270万元,包括556米污水工程及提升泵站一座。
2.3建设地点:黄骅市市区。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总投资:约270万元
2.6预计工期:2015年9月17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竣工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按照黄政字(2015)167号文件要求,必须在黄骅市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必须在黄骅市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同时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内容不允许投标方项目二次工程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黄骅办理)、税务登记证(黄骅办理)、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埠企业办理进冀投标备案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检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本工程投标人请在报名的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企业身份认证锁确认。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骅市渤海路建设局三楼
邮编:061100联系人:徐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