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薛孟河项目区郑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66次 日期:2015-08-29 11:13:32.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川县薛孟河项目区郑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陕水规计发(2015)307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和县级财政投资,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洛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洛川县薛孟河项目区郑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洛川县薛孟河项目区郑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150号),划分为1个监理标项和1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招标工作。
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本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9km2,其中新修基本农田32.22hm2,营造水土保持林455.51 hm2,栽植经果林101.02 hm2,封禁治理面积840.20 hm2,新修排灌沟渠6.58km,沟头防护0.7km,修建生产道路10.32km,建设涝池8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及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自2015年 9月 8 日---2015 年9月12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投标时须携带施工标项: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类似业绩;监理标项须携带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注册证、近3年类似业绩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3套在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5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标投标协会网》、《各界导报》、《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6.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宋小钰
电 话:1587766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