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贵州 > 遵义市--习水县

习水县2015年习酒大道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中标公示

点击:40次 日期:2015-08-29 11:07:22.0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习水县2015年习酒大道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

招 标 人

习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8201400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6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余莉

报 价

2885000.00元           

总分

93.0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贵阳市修文县安置还房项目 、 修文县阳明文化园安置区—阳明苑 、 重庆德恒产业园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全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于群力

报 价

2880000.00             

总分

80.66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南溪绿郡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李志刚

报价

2890000.00元          

总分

78.3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小园8号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

公 示 期

2015.8.28

2015.9.1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