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城净水厂改造工程新建5000吨/日混凝沉淀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64次 日期:2015-08-28 13:20:56.0 |
1. 招标条件
黄龙县城净水厂改造工程新建5000吨/日混凝沉淀工程已由延市水审发〔2015〕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专项资金,概算总投资为965.34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黄龙县县城供水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黄龙县城净水厂改造工程新建5000吨/日混凝沉淀工程招标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黄龙县城净水厂改造工程新建5000吨/日混凝沉淀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93号文件)本工程划分1个施工标项和1个监理标项。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水净化厂房1座,混合反应沉淀池1座、滤池1座、加药池1座、清水池1座及工艺安装工程、电气工程、自控仪表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部分管线工程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4.2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为水利工程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厅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自2015年8月24日--2015年8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市文化沟小区2单元9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施工标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企业负责人证、项目总监工程师证(监理标项)、且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
5.2施工、监理标项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协会网)》、《延安市城乡建设规划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黄龙县县城供水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华瑾峰
电 话:0911-2124666 1389112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