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介:鹤壁市淇滨区灵山路(淇滨大道北辅道-黎阳路)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5-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灵山路(淇滨大道北辅道-黎阳路)道路工程已经淇滨发改[201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2.2建设规模:灵山路(淇滨大道北辅道-黎阳路),长939.911米,红线宽15米。 2.3投资概算:约21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B证、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有证书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5月22 日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莲鹤大厦 联 系 人:王女士 郭先生 电 话:0392-321855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消防队对面红东方商务楼4楼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1893928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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