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商标注册】痛心! 大圣归来却是因为商标遭恶意抢注! |
【秀屿商标注册】痛心! 大圣归来却是因为商标遭恶意抢注!
前日,六小龄童老师发文痛斥“商标“六小龄童”品牌及我扮演的孙悟空的艺术形象得到了国家工商局的特批和保护,我已注册了二、三十个商标。而自2012年之后,由于我工作繁忙,无暇顾及新的商标申请,故给他人得以钻空子的机会。”
而商标遭恶意抢注不仅仅是明星才会遇到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如果遇到商标遭抢注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1、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有3个月的公告期,在公告期内可以提出商标异议。提出异议的法律依据则是《商标法》32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
2、对于三年不使用的商标可以提出撤销
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对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申请宣告无效
根据《商标法》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商标抢注行为,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则被抢注人则拥有五年的申请无效宣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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