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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北塔区田江乡高撑社区二期新增六栋安置地基础及小区内道路、下水道等附属设施建设施工

点击:212次 日期:2015-08-18 13:53:38.0

答疑函

 

根据各投标人的疑问,现统一答复如下:

1.  在基础工程量清单中,没有22#楼的模板措施工程量清单,是否遗漏,请答复。

答:暂按已发清单计价。

 

2.根据建设单位的历次招标和业主在建的项目,该工程将是全垫资项目,但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是否给予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第59页第3条备注: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请问高于控制价和低于0 .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是否计分?

答:高于控制价和低于0 .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不予计分。

 

4.本工程为拆迁安置基础工程,工期紧,施工质量要求高,同时也关系到政府在群众中的政治信誉,而招标文件中只有本工程的上限控制值,没有下限控制值,这就会造成施工单位之间恶意竞争,以低报价来获取中标的可能。如果这样,施工单位就会在施工中采取粗放管理,偷工减料等非常手段获取利益,甚至以停工等手段迫使建设单位在施工中给予补偿等等。这样的工程质量和进度一定会影响政府的形象,激发老百姓和政府的矛盾。根据建设单位在建项目的经验和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应对本工程的下限值进行约定。我单位的意见是在上限值的基础上下10%作为本工程的下限值。

答:按第三条答复执行。

 

5.根据建设单位在建项目的要求,为支持北塔区的建设发展,建设单位如果要求施工单位在中标之后给予适当下浮优惠,我单位可以在参加投标之前给予承诺。

答:见第2条答复。

 

6.招标文件第114页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公布内容第2.1.3《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湘建价[2009406号)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湘建价[2014]113号)”。

 招标人:湖南邵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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