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水务大厦(公用事业大楼)发配电设备 |
点击:26次 日期:2015-08-05 19:09:54.0 |
瑞安市水务大厦(公用事业大楼)发配电设备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三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企业资质要求”原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或投标品牌产品中国地区的总代理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书(包括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现更均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或投标品牌产品中国地区的总代理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包括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 二、本项目招标时间现更改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9日 9: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7月9日 9:00; 3、投标报名时间延长至2015年7月8日下午17:00;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15年7月8日下午17:00。 三、2015年6月12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有更改,以2015年6月24日答疑澄清文件处发布的《补充文件》为准。 四、凡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瑞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