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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泰顺县筱村镇南浦溪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点击:30次 日期:2015-08-05 19:04:51.0


 
泰顺县筱村镇南浦溪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具体如下: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形式不使用银行保函,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6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保函的相关内容:“注:投标保证金形式如使用银行保函的,应采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所出具银行保函(开户银行包括泰顺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顺县支行,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泰顺县支行营业部),保函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15:00:00前;递交方式: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保函原件送至财务科(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并且删除招标文件中提及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其他相应条款。

2.本项目保证金提交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泰顺县筱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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