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宁东新城商务中心4#附楼工程、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力洋中队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修改、补充通知 |
点击:54次 日期:2015-08-05 19:02:18.0 |
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申请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宁东新城商务中心4#附楼工程、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力洋中队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1、资格预审文件P32页资格预审申请承诺书作出修改,修改后格式详见附件。
招标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08日
补充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