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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土壤调理剂采购一标段澄清内容

点击:63次 日期:2015-07-09 19:30:34.0

 

浏阳市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土壤调理剂政府采购
更正公告三
浏阳市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土壤调理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LZC2015-067  委托代理编号:XXZG-LY-2015-01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P48 “评标因素和标准”作如下进行修改:
原条款为:

评审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5
所投产品经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水剂)水溶性硅(Si)含量从高到低排名,第一排名计3分,第二排名计2分,第三名及以后排名不计分;(粉剂)水溶性硅(Si)含量从高到低排名,第一排名计3分,第二排名计2分,其他排名不计分;(投标人应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所投产品经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镉含量从低到高排名,第一排名的计2分,第二排名计1分,其他不计分。

修改为:

评审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5
所投产品经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镉含量从低到高排名,第一排名的计5分,第二排名计3分,第三排名计1分。

本项目其他相关内容以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不作修改。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采购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农业局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四楼
电      话:13973155257               联系人:瞿德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 
联     系     人:邓  玲               电话:0731-83715796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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