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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新城东港路(金海东路

点击:102次 日期:2015-07-04 11:53:19.0

 

宁东新城东港路(金海东路-创新东路)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修改、补充通知

 

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申请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东新城东港路(金海东路-创新东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1、资格预审文件P12 页中条款修改为:C、申请人2014年度在宁海县交纳企业所得税额证明材料(四种表格任选一种提供):①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附表1)②加盖申请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报表》(附表2)③加盖申请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附表3-1、附表3-2)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审报表(B类、2015年版)》(附表4);应补所得税额的银行缴款回单凭证(若有)若上述四类表格均无法体现申请人在宁海县交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申请人须提供在宁海县交纳的企业所得税额证明(附件),如有疑问向税务部门咨询。

2、资格预审文件P182.3条款修改为:申请人在宁海县交纳企业所得税额(与对应表格计取所得税额):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的以“实际应纳所得税额(行次33)”为准。如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减去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大于零的,即(行次40>0),必须提供本年应补所得税额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未提供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的,表格未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企业所得税为零,本项得分为零。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报表的以“应纳所得税额(行次11)”为准。如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所得税额大于零的,即(行次14>0),必须提供本年应补所得税额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未提供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的,表格未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企业所得税为零,本项得分为零。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以“实际应纳所得税额(行次31)”为准。如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减去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大于零的,即(行次33>0),必须提供本年应补所得税额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未提供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的,表格未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企业所得税为零,本项得分为零。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的以“应纳所得税额(行次16)”为准。如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所得税额大于零的,即(行次20>0),必须提供本年应补所得税额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未提供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的,表格未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企业所得税为零,本项得分为零。⑤申请人2014年度在宁海县交纳企业所得税额证明的以“企业所得税额”为准,如未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企业所得税为零,本项得分为零

3、资格预审文件P23页第⑧条修改为:申请人提供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报表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或申请人2014年度在宁海县交纳企业所得税额证明中企业所得税额与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的所得税额不一致的。

4、申请人2014年度在宁海县交纳企业所得税额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P34页申请人资格预审附加条件基本情况一览表第16项中“建筑面积”改为“工程规模”。

修改通知书附件.doc

                                                             

 

  

 

  招标人: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O一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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