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城区内河保洁采购项目变更文件 |
点击:80次 日期:2015-06-29 22:55:27.0 |
丽水城区内河保洁采购项目变更文件
( 采购编号:ZJZZL[2015]004 )
一、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综合说明招标公告中“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专业清洁保洁公司;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变更为: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不含暂定三级)及以上或专业清洁保洁公司;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2、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列表”中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
第一包:丽水城区内河、公厕、管理房保洁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93.272万元,其中城区内河保洁采购预算价为172.872万元,好溪堰沿线公厕保洁采购预算价为14.4万元;好溪堰沿线管理房保洁(含资产管理)采购预算价为4.8万元,海潮闸管理房保洁(含资产管理)采购预算价为1.2万元。 第二包:丽水城区内河、闸室保洁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16.5175万元,其中城区内河保洁采购预算价为106.9175万元,闸室保洁(含资产管理)采购预算价为9.6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不进入商务标评审,视商务分为零分,且不得推荐为中标人。 |
变更为: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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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中所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注: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累计计分。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如所提供的材料中不能体现保洁经验规模的可由业主出具证明的原件作辅助材料。
变更为: (3)相关业绩4分,近三年内(
注: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累计计分。须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5、招标文件第35页中近三年来完成过业绩“注:1、相关业绩需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为完成每个业绩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核对,二者缺一不可。如所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出业绩规模的可由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作辅助材料,须提证明原件)。”变更为:注:1、相关业绩需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为完成每个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核对)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与变更文件内容有不一致时,以变更文件内容为准。该变更文件未涉及到的内容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