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常德市武陵区启明街道皇经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现对皇经阁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建公共服务用房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32页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为2.1.5: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表中“评审因素”增加:“质量通病防治方案与措施”、“评审结果”增加:“合格或不合格”。
二、原招标文件第160页4.1.1原为:“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现修改为: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防治质量通病条款: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明确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案,内容包括:防治机构、墙体、楼板裂缝、楼地面、外墙、门窗、屋面渗漏等部位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三、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它事项不变。
常德市武陵区启明街道皇经阁社区居民委员会
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