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安局健身器材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
点击:55次 日期:2015-06-13 15:37:28.0 |
一、项目编号:JHZB2015-038HW-1号
二、项目名称:黔南州公安局健身器材采购及安装
三、采购人名称:黔南州公安局
四、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1日
七、更正内容: 原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内容现更改为: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查询);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或中国大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具有健身器材产品责任险和产品质量险证书;
5、生产厂商在黔南州有独立维修机构,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资料原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健身器材产品责任险和产品质量险证书;
(4)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犯罪查询函。
上述各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壹份装订成册提交。
注:报名时提交上述证件原件,审验合格后予以报名,原件即还。报名时需准备两份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交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一份购买文件时提交代理机构。
八、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54-7103555
传真:0854-7102567
邮箱:1154821634@qq.com
机构名称: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