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德路(K2+680-K3+840段)绿化工程进行招标代理,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项目部人员配备中的安全员不需要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证;原招标文件项目部人员配备中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2、以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地方,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其他事项不变。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