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浙江 > 温州市

瑞安市滨江大道四期道路工程设计

点击:48次 日期:2015-05-26 14:26:27.0

瑞安市滨江大道四期道路工程设计

补 充 纪 要(一)

各投标单位:

一、原《招标公告》“企业资质要求: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甲级]”现更改为“[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甲级]或[设计市政公用行业专业甲级]”。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现统一更改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纪要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纪要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