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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普定县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延期)公示

点击:182次 日期:2015-05-23 16:48:07.0

 

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普定县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延期)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 32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润民水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普定县建设项目一标段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233)已于20155139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公开招标的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川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7778461.01
中标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吴小兵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长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7774021.41
中标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高颖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福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7779522.24
中标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罗涌钦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 5 22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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