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浙江 > 温州市

瑞安市建筑泥浆处置工程

点击:84次 日期:2015-05-18 15:35:23.0

瑞安市建筑泥浆处置工程补充纪要二

各投标单位:

一、          原《招标文件》及《补充纪要一》中商务标部分评审现修改为:

序号

项目与标准

得分

最高

最低

1

所有有效投标人(开商务标前已经作无效标处理的除外,下同)的最低投标报价(投标总综合单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此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

2)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3)商务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如投标综合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该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5)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0

0

二、   本补充未涉及的内容均不变。

 

 

 

 

 

 

 

 

 

 

 

瑞安市建筑渣土消纳管理中心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518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