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安徽 > 亳州市

亳州市人民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及配送企业遴选项目答疑及有关说明(发稿时间2015/5/14阅读次数)

点击:324次 日期:2015-05-18 02:12:41.0

 

亳州市人民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及配送企业遴选项目答疑及有关说明
项目编号:BZCG[2015]40
 各供应商:
    现就你们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有关说明答复如下:
1、投标文件正文五、资格证明文件中,第(十)项(3)拥有本公司的药品配送运输车辆和冷链车辆(至少1辆),不包括轿车等办公用车,要求提供设备车辆行驶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投标时同时提供原件。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中第八项采购内容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作要求。
3、关于第三包大输液生产企业问题:投标人须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4、关于车辆问题:(1)常规车辆(药品配送运输车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必备1辆,5辆为加分基础,超过5辆的,每增加1辆得0.5分,满分1分。(2)冷链车辆至少一辆。
5、招标文件第39页有相关的区域性配送的良好业绩和成熟经验。须提供业绩合同或票据,视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投标时原件同时提供。
6、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有仓储设施的请提供相关证明、彩页及相关信息。其中“相关证明”指仓库面积以药监部门认可的产权证明为认定依据,未经药监部门确认的仓库资料不被承认;“彩页”指彩色图片资料。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投标时原件同时提供。
7、关于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的问题:招标公告要求药品配送企业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视为同一配送主体,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参与投标,须同时具备其他条件。
8、关于投标人入围情况:请参见招标文件第45页评标办法。
9、关于开标、唱标顺序及报价问题: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随机开标、唱标。报价问题请参见招标文件第31页备注。
10、其他有关事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阅。
采购人:亳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孔东辉
电话:0558-5675766
集中采购机构: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人:董冰
      话:0558-5123066
详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236800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