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大麦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
点击:84次 日期:2015-05-12 18:22:07.0 |
玉环县大麦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玉环县大麦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工程招标文件(玉建招备【2015】033号)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1)资信部分(70分)”(招标文件第27页)更改为“(1)资信部分(30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报价部分中第3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3分(商务标分值=100 -| |×70×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2分(商务标分值=100 -| |×70×2),中间按内插法计算”(招标文件第28页)更改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3分(商务标分值=7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2分(商务标分值=7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2),中间按内插法计算”。
3、本工程所有潜水搅拌机要求品牌所在国原厂生产。
4、另附本工程图纸供投标人参考,图纸如与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其他内容按原内容执行。
招标人(盖章):玉环县大麦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