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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住建委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等中介服务机构项目答疑及有关说明(发稿时间2015/5/7阅读次数)

点击:272次 日期:2015-05-11 16:11:27.0

 

亳州市住建委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等中介服务机构项目
答疑及有关说明
                               项目编号:BZCG[2015]19
 各供应商:
    现根据采购人意见就你们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有关说明答复如下:
   一、第一包工程造价咨询
1、服务费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35%收取。服务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无偿提供工程变更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辅助服务,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配合招标代理单位协助做好招标代理工作。
   2、工程变更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辅助服务包含在上述服务费范围内,且为独立审核。
   3、配合做好招标代理工作是配合招标代理单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4、投标人业绩类型请提供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内的业绩合同。
5、工程造价咨询因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量计量偏差,导致变更量超过施工合同价的5%,扣除造价咨询机构30%的咨询费。
二、第二包工程测绘测量
招标文件23页第九条“中标人须于中标后一个月内至市规划局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并按照评标报告投标人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其中市规划局为亳州市城乡规划局。
三、其他说明
1、该项目招标文件第38页机构实力人员配备第(1)条,满足5人得4分,少于5人的不得分。
2、投标报价表填写请参照招标文件第26页。
3、招标文件第27页“投标人情况表”中的资产负债(2012年12月)不做要求。
4、第二包工程测绘测量、第三包工程勘察该项目招标文件第38页投标人业绩及资信状况第(1)条,现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11日至今)承担过所服务项目的合同金额在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业绩,每个得1分;金额在3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业绩,每个得2分;金额在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业绩,每个得3分;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业绩,每个得4分,累计最高得20(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5、第一包造价咨询机构、第三包勘察单位在工程变更中构成不良行为的,由项目法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该项目费用支付统一调整为:服务费用分两次支付,提供合格的服务成果时,支付服务费用的70%;余款项目竣工审计完成后付清。
注:本答疑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阅。
 
采购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杨国强
电话:0558-8100615
集中采购机构: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人:朱凌璇
      话:0558-5123066
详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236800
 
                                
   2015年5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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