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 |
点击:119次 日期:2015-04-28 14:09:12.0 |
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16)现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1页、第10页及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中“(2)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2013年(或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38亿元人民币[以2013年(或2012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现修改为“(2)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2013年(或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6亿元人民币[以2013年(或2012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
请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修改通知后,将回执单于2015年5月8日11:30前传真回复至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2、65131831。
特此通知。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8日
回 执 单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16)的修改通知》,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