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民政局冬春救助粮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点击:82次 日期:2015-04-22 15:55:35.0 |
一、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503】-021
二、项目名称:普安县民政局冬春救助粮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普安县民政局
四、代理机构名称:普安县民政局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3日
七、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中“供应商所供应大米必须是2014年稻谷加工的国标二级非转基因大米,具有合格的卫生许可证、大米生产许可证和QS质量安全标志”。
更正为:
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中“供应商所供应大米必须是2014年稻谷加工的国标二级非转基因大米,具有大米生产许可证和QS质量安全标志”。
八、项目联系人:于江 吴秋香
联系电话: 0859-3736116
传真:
邮箱:
机构名称:普安县民政局
日期:2015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