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二次) |
点击:58次 日期:2015-04-15 12:39:52.0 |
一、项目编号:GZZC(CG)2015-010号
二、项目名称:都匀市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都匀市人民法院
四、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6日
七、更正内容: 原定开标时间:2015年04月15日 09时30分,因招标人都匀市人民法院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再次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8日 15时00分;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8日 15时00分
八、项目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854-7101250
传真:0854-7119527
邮箱:231151463@qq.com
机构名称: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