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变更公告 |
点击:74次 日期:2015-04-09 13:34:41.0 |
一、项目编号:GZPYTR15010
二、项目名称: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思南县人民检察院
四、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8日
七、更正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等于或大于5000万元以上的办公家具生产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并提供以下资料盖鲜章复印件两份):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2012年、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提供投标货物生产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原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八、项目联系人:徐 刚
联系电话:0851-86782318,0856-5207181
传真:
邮箱:
九、附件:招标公告(1)....doc
机构名称: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