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华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西华县第二中学新校区所需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公告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 1、采购编号:西采中[2015]03-02号 2、项目名称:西华县第二中学新校区所需设备项目 二、变更内容: 原内容: 三、项目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中国境内内资企业法人。 2、必须是招标项目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以及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变更为: 项目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中国境内内资企业法人。 2、 必须是招标项目产品的制造商(第四标段餐厨设备除外),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以及联合体投标; 3、 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内容不变。 发售标书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94-2543831 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