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器材项目补充通知 |
点击:206次 日期:2015-02-25 12:20:37.0 |
各投标单位:
漯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器材项目(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5-9号)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采购货物一览表》中“手机取证设备序号1手机取证塔”参数要求增加:“*十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是全国网络警察培训基地,开标时须提供由公安部出具的批复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采购货物一览表》中“手机取证设备序号2手机取证设备”原要求:“*六、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手机取证产品生产厂家须是全国网络警察培训基地,开标时须提供由公安部出具的批复证明文件。”现去掉。
请投标单位投标时以本通知要求为准,漯采公开采购-2015-9号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