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金柳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环湖路(柳叶湖东岸段)道路工程进行招标代理,现对环湖路(柳叶湖东岸段)道路工程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3月4日15:00时;开标地点修改为:常德市政务中心六楼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3月2日17:00时前。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人民币163910966.35元。
4、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修改的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来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和湘建价[2014]11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执行。
6、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常德金柳置业有限公司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