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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州公园、滨水公园物业管理(安全护卫)项目变更文件

点击:55次 日期:2015-02-24 16:57:49.0
 

处州公园、滨水公园物业管理(安全护卫)项目变更文件

     (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14171号)

一、变更内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第六条第24点规定:“特定资格条件由采购单位根据合理和必需的原则提出,不得带有倾向性和歧视性,并不得列为评分因素。”规定,故取消招标文件第六章“6.1.3  企业资质等级,具有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条款。

2、“6.3商务得分为10,权重为10% ,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变更为:“6.3商务得分为12,权重为12% ,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标书所涉及的相同内容作同样更改。

二、注意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内容有矛盾的,以变更内容为准。该变更文件未涉及到的内容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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