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发布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宁海县三山涂促淤试验堤项目原位观测招标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与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2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信分”的“资质证书”原内容“具有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得1分;具水利工程岩土工程类甲级证书,得1分。具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调整为“具有水利工程岩土工程类甲级证书,得1.5分。具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得1.5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以本修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以本修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宁海县海洋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管理:宁海县水利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