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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桃源街道大屋住宅小区施工监理修改、补充通知

点击:108次 日期:2015-02-22 21:50:53.0

 

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桃源街道大屋住宅小区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1、投标文件第2页、第6页、第26页“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第①条:
修改前: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薄;
修改后: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文件第15页“能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第C点:
修改前:总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簿》和《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修改后:总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招  标  人: 宁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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