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南乐县元村镇初级中学、南乐县元村镇中心学校委托,就全自动录播教室设备项目(招标编号:乐政采招标[2015]——豫盛华采字第003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因故暂停,具体开标时间另行公告。
1、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2月4日;原定开标日期:2015年2月10日下午15:30。
2、采购单位:南乐县元村镇初级中学、南乐县元村镇中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3、联系人:娄小娣 联系方式:0393-6666773
4、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