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河南 > 漯河市

漯河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弱电项目修正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249次 日期:2015-01-20 17:37:51.0
漯河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弱电项目
修正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漯河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弱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弱电项目
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5-6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为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弱电项目,本工程位于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与五台山路石武客运专线交叉口西南角;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本工程主楼六层,裙楼三层,总高度23.99米。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90日历天;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具有二级及其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的主要设备包括:交换机、电脑、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19日至2015年0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在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联通公司三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建造师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2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13)15 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4.3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为准)。
(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三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圆整、电子文档每份售价伍佰圆整,售出不退。图纸押金贰仟圆整,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02月10日09:00时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5年02月10日09:00时整
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 系 人:司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56009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5-2985007
联系地址: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同时发布。

                       
2015年01月16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