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河南 > 平顶山市

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鲁山县尧山镇营盘沟泥石流应急勘察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的变更公告

点击:86次 日期:2015-01-15 17:31:3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尧山镇营盘沟泥石流应急勘察治理工程已由河南省财政厅以豫财建【2010】5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鲁山县尧山镇营盘沟泥石流应急勘察治理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LZC2015-Ag001
建设地点:鲁山县尧山镇
规模:1、拦沙坝工程,坝顶长度59m,坝底长度38m。2、导流堤护岸工程,右岸导流堤护岸长度447.4m。3、清淤工程。(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施工标段,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缺陷责任期为施工验收合格至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012年至今至少具有两个已完成的合同额在500万以上(含500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地质或岩土类高级工程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且能在社保机构官方网站上可查询)。
3.2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鲁山县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仅报名时提供,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且不作为评标依据。
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012年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工程投资额在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资格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且能在社保机构官方网站上可查询。)
3.3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鲁山县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仅报名时提供,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且不作为评标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施工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 1月19日5:3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内,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类似业绩合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带原件,留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监理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9日5:3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内,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职称证书及注册监理工程证书、类似业绩合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
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带原件,留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行贿档案查询需提供以下材料: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3日14时 30 分,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中心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 鲁山县老城大街西段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室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375-2196810 13323756823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